文/台灣人權性別協會

經歷2009年,我們驚覺道德的網早已羅織嚴密,只要祭上「洩露國家機密」、「影響形象」、「破壞家庭」、「物化女性」、「對兒童青少年身心有不良影響」、「不能讓更多父母傷心」等的罪名,即可召喚來公權力,大刀伺候。台灣似乎進入了一個以道德監控為職志,失去任何自我追求新意的國度。
台灣人權性別協會於2009年12月31日2009十大性權事件記者會,在記者會上,除公佈2009年的十大性權事件外,並由學術界、性權民間團體從性言論、性工作、性自主、愛滋、同志等面向解析2009年十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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