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欣榮
昨日是1999年美商RCA工廠污染案爆發至今,首傳證人出庭作證。該案造成超過兩千名該廠勞工因飲用廠內被污染的地下水而往生,更讓仍活著的勞工每日活在罹癌的陰影下。此時,我們卻發現一突兀現象:當媒體訪問附近居民是否因地下水遭污染而罹癌、受影響?居民的答案卻是:「現在已經沒影響,請媒體不要再報了……我們只希望地價不要再跌就好。」
難道地下水會轉彎?一牆之隔的居民真未受影響?答案顯而易見,是因居民附近居民被地價下跌所苦,所以縱使罹癌也只好啞巴吃黃蓮,甚至反過來要求勞工自救會封嘴。
表面上看來,居民與勞工的利益似乎矛盾,但深究卻發現:對受害勞工自救會來說,無法串連到更多社會力量的支援,那麼媒體就僅有零星報導,不足以造成RCA 公司與法院的壓力。另方面,對居民來說,RCA工廠附近的地價下跌已是客觀事實,掩耳盜鈴也不能解決罹癌與地價下跌的雙重痛苦。
這暴露了台灣社會運動的新挑戰:面對層出不窮的工業污染,居民與勞工的利益必須結合來向RCA公司求償。亦即,區域性、個別的特殊價值,必須和整體社會的共同利益相結合,才能藉公共化來反制資本家對人民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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