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先生有塊地,依啊依啊喲.....他在田邊養小雞呀,依啊依啊喲......」平日樸質憨厚,怡然自得的王老先生,再也伊啊不出來了!看到行政院日前送立法院審查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原本以為馬英九在開不出「633支票」後,為安撫民心、發揮德政,兌現他的「愛台十二建設」農村再生計畫,把1,500億(後被立委起鬨加碼成2,000億)奉獻於農村生產,照顧農民生活。但細看法條後,王老先生才知道「歹誌大條」了!
根據這項農村再生計畫條文,未來若王老先生的土地不幸被列入「農村再生計畫區」,只要被圈選為計畫區內五分之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下,王老先生的土地將被強制徵收、重劃、協議價購(第25-27條);若有幸不被列入計畫區,但主管機關認定「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則有權要求修整屋舍,若不從則由主管機觀出面修繕,費用為房屋持有者自行付費(第12-14,31條)。沒錢繳費者,財產將被強行扣押。 搞到頭來,貧窮農民若有一塊小農地加上一間破房子,土地在被強制賤價徵收後,所得到的現金可能還不夠用來修破屋子,到時只能流浪街頭。
王老先生左思右想,怎麼也想不透,台灣加入WTO不顧農民死活、連戰到秘魯參加APEC擁自由貿易也就算了,原本打算從事有機農業生產,再為自己謀一條生路。現在政府搞出這一套,美其名要改善農村生活,卻將農民生死置之肚外,讓農民連溫飽自救的機會也沒了!
「都是政治啦!」「啊!政治因素!」「政治產物!」第五屆「農村願景會議」於本月21、 22日在北投捷運會館舉行,針對「農村再生條例」,包括幫水保局做事的珍宇工程顧問樓琦庭及「農村再生條例」參與委員之一的台北大學周志龍教授都坦言是政治操弄,為2009年縣市長選舉,地方社區派系的利益及選票角力作暖身!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助理林明賢也表示,許多民進黨立委對這個法案也不敢擋,也是為明年縣市長選舉作考量。因此,這個白紙黑字、擺明炒地皮、騙選票、詐農民土地的「農村再生條例」,在十月份由行政院草率提出後,日前已通過立法院一讀,雖然將在這一兩個星期舉辦公聽會,但在政治操弄下,看來將勢在必行。
到底「農村再生條例」賣的是什麼藥?又為何引起清流人士大力反對?台南藝術大學副教授、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協會理事長曾旭正表示:「目前台灣並沒有『農業基本法』,為何這個農村再生計畫只有農委會主導,只著重在硬體建設,名為活化農村、再生的關鍵在哪?計畫法條裡面並未多作討論。」立委林淑芬助理林明賢也指出,「農村變建地,又談何活化農業?」針對條例的第24、25條有關劃入再生計畫區的土地擴大、徵收問題,林明賢認為是「強凌弱」的計畫,行政立法侵犯到私人土地,根本是殖民者的表現。確實,該條例所劃出的景象是政府將人民土地搶走後,強力規劃一個範圍讓「還有點能力」的人民居住在框框內,令人想起西班牙殖民搶奪中南美原住民後,再限制其居住的情形十分類似。殖民時期,西班牙統治者為方便取得徵收的金銀財寶和糧食,要求散居在高山上或山村部落的原住民集居到一個廣場(Plaza),才形成目前中南美以廣場的市鎮形態。
趁周志龍在場,林明賢也特別質問究竟這些條例關於「圈地、劃地」是否有其範圍?周志龍拉拉雜雜牽扯一些東西,最後說「這裡頭有很多不可理解的政治因素」「如何圈?目前未有細緻討論。」長期協助弱勢者並曾投入九二一基金會築巢專案的蔡培慧則質疑,「金錢可以把事情辦好嗎?」「法條中無訂定預算比例,是否造成這筆錢落入一些特定縣市或地區?」對台灣農業有深入研究的農化學教授張則周更強烈質疑法條第1條:「為促進農村活化再生,建設富麗新農村,特制定本條例。」「富麗農村、活化農村的哲學在哪?」周志龍只是淡淡地說:「民進黨和國民黨都一樣,鋪水溝、柏油,沒有實質改善。」周志龍說得心虛卻也以洗腦式言語強調:「我們要正面看待這件事。」「很多人要我do something ,所以我們也不能把農村安樂死,黨派消費農村是沒有用的。」但周志龍乎略了「農村再生條例」卻是比把農村安樂死更加速農村死亡的毒針!

「農村再生條例」總說明,開宗明義表示城鄉差距大導致農村生活與文化特色逐漸尚失,故將重建傳統特色之農村列為重要施政措施,恢復農村居民在地居住尊嚴。條例制訂委員們似乎認為「傳統」是透過「重建」來達成,而忽略保護傳統的價值。至於讓農民住有尊嚴,強行任意變更土地、屋舍,是為尊嚴?
曾旭正最後安慰與會人員:「其實我想到最後也不會怎麼樣…頂多多了一些計畫案留下來的紀念物,如一個二十萬台幣的餿水處理器。所以這個法條就不要叫作『農村再生條例』給大家太多想像與期待,乾脆叫『農村硬體建設條例』或『農村紀念物條例』來得貼切些!」與會的人都笑了,無奈地笑,包括張則周教授與周志龍教授還有立委助理林明賢。
如果「黑道村」可以列入觀光
根據行政院農委員會2008年10月14日出刊的電子報〈農村再生展現社區生命力〉一文,指出「台灣阿薩姆紅茶的故鄉」、「台灣小瑞士」,已不是漂亮的廣告詞,而是「農村再生條例」將打造的結果。曾旭正教授認為:「一萬多個農村都要變成觀光點也不容易啊!」同時,曾教授也認為:「政府與民間合力解決問題的分工設定不明,條例也高估了台灣農村社區的自立能力,驟下猛藥恐反成揠苗助長。」
從國際政策面來看,「鄉村發展」與「打造特色社區」是國際趨勢。雖然歐盟是WTO最大支持者之一,但在農業方面則有所謂「共同農業政策」(CAP) ,除順應世界貿易趨勢,仍持續以所謂生產脫鉤制(decoupling),保護當地農業。同時,在「鄉村發展」上的策略是提高農產品品質與行銷措施、改設農業基本設施、發展鄉村旅遊、農場投資、培育青年農民、改善農業加工與行銷作為,並為因應環境、氣候、生態變遷,策略也朝向環境永續性發展,且重視食品安全與動物福利(由台大生傳發展系王俊豪助理教授於行政院農委會所作之〈歐盟共同農業政策歷次改革方案之比較〉可看出)。反觀行政院所提之「農村再生草案」,牽涉2,000億台幣的大手筆、與農村有莫大關係的法條,竟在農民生產利益與農村生態永續發展部份隻字未提,真不知是盲目還是目盲!
「農村再生條例」匯集少數稱之為專家、學者的意見,再經立法院以個人「選票」導向與地區角頭、派系利益作決策,人民的權益就這樣斷送在這些坐在冷氣房裡領高薪、吃進口牛肉、喝從拉美壓榨來的咖啡的少數人手裡。打造特色農村?現在的農村文化與特色在被資本主義者搶食,被黑道份子瓜分地盤後,已幾近蕩然無存。政府不極力回復以往那份純樸,反倒玩更猛的金錢遊戲,所以「打造特色農村」?打造出來的很可能搶食2,000億大餅、更黑更狠的黑道文化!
所以,如果「黑道村」可以列入觀光?那麼,「農村再生條例」就在正確的方向上。看!日本大師級導演三池崇史多愛台灣的黑道文化,他的「黑社會三部曲」(《新宿黑社會》、《極道黑社會》、《日本黑社會》)對台灣黑道多所描繪。許多港片不也有涉及台灣黑道文化嗎?至於「黑道村」代言人,我們立法院不少官員們都可以直接擔任代言人,完全沒有不適任的問題!
「黑道村」可不可以作為觀光?當然可以!想想,巴西里約熱內盧外圍的貧民窟,除了貧民之外,聚集甚多幫派份子,看過電影《無法無天》(City of God)嗎?血腥暴力的場面才是賣點啊!到過里約熱內盧觀光的遊客都知道一個很夯的行程─favela tour(貧民窟之旅)。三個小時,要價約1,100台幣,有專人接送、講解,深入貧民窟瞭解當地居民生活與文化。依照目前台灣觀光搞不起來、農村再生亂搞的情形,「黑道村」可以是一個賣點絕佳的另類選擇!
毒殺人民,再造全球暖化
落實「農村再生條例」衍生的後果就是─綠色農地沒了,只剩硬邦邦的水泥屋,妝點農村最後的憂鬱。大多數人進到大賣場或超商,見到滿山滿谷的食物,從不會感到糧食不足的問題,只 怕自己荷包不足,無法盡情採購。但台灣目前糧食自足率是偏低的,根據政大地政系徐世榮教授,台灣目前的糧食自給率只有32%,比日本的39%還低。未來若 將農民趕盡殺絕,全面仰賴進口,民眾吃下肚子裡的又會是什麼好料?嘗過大陸三鹿毒奶嗎?美國狂牛肉?日本毒米製品?日本過期的「白色戀人」巧克力薄餅,吃起來很浪漫嗎?
「糧食就是生命!那為什麼孤懸於海的島,若稱得上是國,這個島國,竟然寧願將生命─自己的生命─交給進口商去決定?」台灣農史家吳音寧在《江湖在哪裡?》呼喊道。目前世界都已正視糧食危機問題,包括歷久以來工業大國形象的德國,老早重視農業與環境生態問題。今年七月份的農民日,德國總統Angela Merkel特別強調,農民的重要性與食物自足問題。但台灣行政院近期所提之「農村再生條例」則是「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將導致台灣糧食全面依賴進口。如此一來,台灣歷久引以為傲的農業技術也將寫入歷史,台灣遠赴非洲及中南美的農耕隊,為荒土大地披上綠衣,日後我們得仰賴這些培訓出來生產的農產品 了!只是誰能保證這些進口源不會經歷糧食海嘯?到時供需不平衡,物價飛漲,基本的食物變成有錢人的特權,甚至出現如電影《盲流感》「人吃人」的情況。
日前南韓因到非洲馬達加斯島租地種田糟受批評,南韓立刻反擊,稱英法等西方國家長期在非洲大陸都有大片種植園,沒有資格指責南韓(見《破》報541期,頁4之〈破觀點〉)。此事件不僅凸顯昔日被殖民者吸收資本主義的把戲行事,舊日的資本大國還活在自我中心的世界裡,還有更根本的糧食問題!而這些背後的掠奪行徑,不折不扣地印證政經學家薩米爾.阿敏(Samir Amin)的理論。他認為資本在全球範圍內追求利益極致,透過破壞地球生物生存繁殖的自然生態環境,最終只會帶來地球的自我毀滅。而這些利益和資源終究流入帝國主義國家的口袋和胃裡。不過阿敏所強調的被掠奪者是世界南方人民如亞洲,非洲及拉丁美洲,不管台灣是不是在阿敏所謂的世界南方,「農村再生條例」所行的竟是台灣人榨取台灣人的戲碼,實在可悲。
此外,目前聯合國與台灣政府在極力呼籲的「節能省碳」理念,進口的蔬果從千里之外而來,運輸過程所造成的二氧化碳遠比吃在地飼養的肉類食物還高。「農村再生條例」明顯與政府的「節能省碳」口號相抵觸。而農民為環境著想也好,為因應WTO衝擊也罷,開始從事的有機農業生產,也將因該政府擅作主張的農村再生計畫,農民的希望再次付諸流水。
身為「農村再生條例」的直接相關人,王老先生在收到這晴天霹靂的政令消息後,獨自坐在簡陋的家門前沉思。鄰居的國中生阿彬從門前經過,口袋裡手機擴音播放著周杰倫的新歌〈稻香〉,「還記得你說家是唯一的城堡, 隨著稻香河流繼續奔跑,微微笑,小時候的夢我知道。不要哭讓螢火蟲帶著你逃跑,鄉間的歌謠,永遠的依靠。回家吧!回到最初的美好」母雞帶著小雞正在庭院散步,王老先生望向門前那片剛收割完還堆疊著稻草的田地,想著未來可能屋子被拆、土地被拿走、還得繳錢…。王老先生的心沉到最谷底,轉向屋內拿了一瓶毒絲本(農藥),一飲而盡。然後的事,你知道的……
- 瀏覽次數: 3200



被指為滅農條例,農委會不能接受
layla on 週二, 2009-02-10 13:43其實是不是滅農,等計畫實施以後就可見真章。誠如農委會的解釋:
(1)推動農村再生,係以實際照顧4000個農漁村,嘉惠60萬戶農漁民為目標。
(2)因此,農村再生條例秉持以現有農村社區為核心,突破窒息性的農村發展瓶頸,照顧留在農村社區的弱勢農民,還給農村一個尊榮,並引導外出的子弟回鄉團聚,是對諸多農村發展困境所提出之創新性法案。
(3)在執行規定上,設計促進農村活化再生的機制,解決現有農村土地限制困境,由地方提出自己社區之發展目標與建設標的,排除僅就農村硬體加以改善建設,加強農村環境維護與文化保存等規定,作全面性之整體規劃,且改進農村社區土地管制,以因應農村社區發展之需求。
(4)「農村再生條例」被指為滅農條例,農委會不能接受。但對各界對條文提出之建設性建議,本會除加強說明及溝通外,也將虛心檢討強化相關執行規定。
真妙的繞口文
Anonymous on 週三, 2009-02-11 02:09其實是不是毒藥,等喝下去以後就可以知道。那時候再來對屍體解釋也不遲?
推動農村再生後對台灣農村的助益
layla on 週二, 2009-02-17 09:04我覺得農村再生計畫很好,誠如亞洲大學休閒與遊憩管理學系教授劉健哲所說:
農村再生條例的立法,目的在解決農業、農民、農村的問題。長期以來農村的環境沒辦法有效改善,公共設施不足,居住環境不好,老舊的社區面臨發展瓶頸時,就會出現農地亂蓋農舍等問題,進而農地資源就會流失,生產、生態環境被破壞,糧食品質也會下降,最後受害者還是農民。
農村的問題沒有解決,農業的問題也無法解決。環境不好,年輕的子弟就不願回鄉,轉往都市發展,不但造成城鄉發展的問題,農業沒有後繼者,也沒有辦法永續發展,聚落就會慢慢沒落,鄉土文化就無法永續經營下去。
以前非都市土地只有管制,沒有規劃,從國土規劃角度,農村必須回歸應有的重視。農村再生條例就是希望農村有發展的機會,否則農村還是凋敝、農業問題還是沒解決。
因此農村發展必須有專法引導,透過農村再生條例可以找回農村的優美性、鄉土性,農業能回復農業耕種場所,農民才能獲得重視與尊嚴。
又誠如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陳明燦所說: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所具功能值得肯定,但若要發揮應有的立法目的,應該注意:一、要明訂農村再生政策方針的內容,突破現行體制是正確的,但政策方針應更明確,例如對下級農政政策與計畫有什麼樣的拘束力?
二、應該明訂各計畫內容以及計畫間關聯性,換句話說,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對「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及「農村再生計畫」具有指導功能,但這兩大規劃的主管機關如何「協調」?若有爭議應如何解決?這兩個規劃間的上下垂直與水平關連性為何?
「農村再生計畫」是本條例最重要實踐工具,也是未來各農村社區在地組織最關切的,但地方主管機關審核機制是什麼?更重要的是,若申請者被否准後,相關的行政救濟機制為何?這些應該嚴守「法律保留原則」,以杜絕外界「農地炒作」的疑慮。
「整合型農地整備」是推動本條例的重要工具,具有「統合」現行「農地重劃」以及「農村社區」的特色,但因屬「創新機制」,本條例僅以「法規命令」訂定似乎有些不妥,有涉及人民權益規定者,應提升至法律位階,才能提升該制度的效益。
及誠如彰化縣大村鄉平和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郭俊銀所說:
以前平和社區跟大多數社區一樣不知道願景在哪。過去公部門的政策缺乏整合性,讓我們這些工作者常疲於奔命四處申請資源,也沒有人力培訓的養成制度。後來與農委會的試辦計畫接觸後,透過社區內部開會,慢慢討論出願景,一步一步走過來。
社區剛開始推動「農村再生計畫」的時候,不知道該如何著手,,後來參加了水保局的培訓計畫,慢慢的討論出屬於我們的願景,「一鄰一景點,家家戶戶是花園」就是這樣討論出來的。
透過這些機制,社區的每個人都動了起來,以前失落的人情味找回來了,又慢慢找回尊嚴與對社區的認同感,這些正面的思維,報章雜誌並沒有報導的。
這個計畫另外提出社區公約訂定機制。我們社區也配合約定、自行管理,社區公約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我覺得這就是農村意識的形成。
所以通通不是你說
老牛 on 週二, 2009-02-17 10:03所以通通不是你說、不用負責的咩....
支持農村再生政策連署活動
layla on 週四, 2009-04-09 16:46【連署】農村不能等‧農村要再生
~~加速推動農村再生,早日實現理想家園
支持農村再生政策連署活動開始了,請支持馬總統愛台十二項建設--農村再生政策的朋友,盡快上網連署,連署網址如下:
http://59.125.87.211/love_village/sign.asp
謝謝大家的支持!
農委會水保局
Anonymous on 週五, 2009-03-27 01:45請問是農委會不能接受還是水保局不能接受無法獨吞2000億
農委會下鄉所辦公聽會全無農產配套措施
一昧宣導農村美化建物
種了房子然後呢
房子能吃嗎
農村再生農村積極性行為
橘子 on 週一, 2009-03-23 16:50任何事都有其正反兩面,兩面的論點總會有其信仰的群眾,比如說:對於老一輩的農民而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純樸生活的具體寫照,其閒暇休憩之處可以是大樹下、可以是廟口埕,也可以是左鄰右舍的亭仔腳;但隨著時代的變遷,連偏遠的山區都有網際網路,資訊多元且取得容易,在這樣社會條件下,相信新一代農民對生活環境品質的需求,應不至於如此簡單。因著時代的進步,很多經濟條件較佳的農村社區,其傳統合院建築逐漸被一棟棟的現代水泥建築所取代,庭院的紅磚也開始全面鋪上水泥,一棟又一棟的現代化建築,座落在原本未經規劃的社區建築紋理之上;至於經濟條件不佳的農村社區,則因為人口逐漸外流而導致建物逐漸頹圮、倒塌。全台灣農村經濟條件及社區組織有好、有壞,對於有些經濟條件好、組織健全的社區想要提升自己的生活環境品質,我們是否也應該讓他們有法可循,突破目前農村社區環境發展上的困境;對於人口外流且日益頹圮的農村社區,是否也該做些事情來解決環境日益頹圮的問題。
各界先進對於先從農業發展或是農村環境品質的提升開始做起之討論,就如同在討論雞生蛋或是蛋生雞的問題,似乎很難找得到定論;請大家容許我先做個假設,假設政府先全力投入農業生產與產銷環境的改善,而且成果斐然,想當然爾會有相當多的人力回流至農村,但就國人以往的習性,當他開始在賺錢的時候,你來請他參與改善社區環境,相信大多會得到這樣的回應:「等我賺夠了的時候再說吧!」如果先從環境改善先著手,當然也同樣會落得:「先顧肚子,再顧佛祖」之譏。因此就筆者的認知,其實農村產業發展與環境品質提升的同步進行,應是並行不悖之事,農業發展既然已有農業發展條例的法令依據,農村發展當然需有農村整體環境發展之法令依據(如農村再生條例)。
最後,就筆者理想性的看法,未來如果可以透過農村再生條例之執行,讓鄉鎮市公所有發揮其角色與功能的空間,相信對台灣社會未來的整體發展具有莫大的助益;與社區關係最密切且距離最近的政府單位就是鄉鎮市公所,如果無法讓公所發揮功能,單靠縣市政府或是中央行政單位的推動,政策是無法具體執行且得到設定的成效。再者,政府不能只要社區自提作法,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相對也需對所轄之地提出整體發展策略,如此公、私部門之間才能發展出較佳的互動關係,讓台灣社會朝向一個良性的發展。
〈不要說再見 --
Anonymous on 週二, 2009-03-24 16:45〈不要說再見 -- 守護台灣農村聲明〉連署
http://registrano.com/events/dontsaybye/registrations/new
更多消息請見http://www.dfun.com.tw/?cat=1064
<<<<<<樓樓上的公僕到處貼文消毒,請大家協助守護台灣農村>>>>>>>>
Anonymous on 週二, 2009-03-24 18:07不要說再見__守護台灣農村聲明
台灣農業存亡的關鍵時刻已經來臨!
每天,我們賴以生存的海島,先祖們埋入汗水、記憶與夢想的田地,一塊接著一塊,被水泥掩蓋。每天,伴隨著農地消逝的,不只是農業、農民,還有農村
文化、自然生態,以及我們生命的共同依託——糧食。
台灣農村長期面臨農民所得低落、人口流失、勞動力老化、產銷結構失衡、糧食自給率下滑等問題。當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只剩
30.6%,反觀鄰近的日本為 40%、中國為 95%,但政府卻不斷犧牲農業,放棄我們生命的自主權!
每天,我們都在緩緩告別,隱隱擔憂。
但是,我們不曾放棄。我們努力逆轉,中止小農在台灣消失的可能。
然而,當我們看到行政院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預計向子孫借貸2000億來「建設」農村,我們的擔憂,更深更具體了!
我們發現「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名為「農村再生」,但與農村再生的核心課題無關,主要以「改善景觀」,行工程發包之實。延續舊時代的開發模式,更大肆擴張,讓農村及其鄰近沒有範
圍限制的公私有土地,通通可納入整併。以條例做為政策工具,廣開土地開發的大門。若法案通過,我們將與更多農地說再見。
名為「由下而上」,實則以金錢的發放,作為社區競相爭奪的誘餌,同時進行綁樁。不僅無法照顧弱勢地區,更壓縮人民參與及異議的空間,也讓地方派系
得以壟斷資源、長久的獨大。以條例作為選舉工具,壓制多元民主的發展。若法案通過,我們將與「人民作主」說再見。
條文以「空白授權」的方式,賦予主管機關得以擴權,強制征收、重劃、重新分配處理人民的土地財產。不僅和現行的法律相抵觸,更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
人民的權益,有違憲之虞。若法案通過,無異是台灣民主政治的墮落與倒退。
「農村再生條例」,這是一部「假再生」的法案,這是一部讓農村「說再見」的法案。農村出代誌,是你我、是城鄉、是台灣、是全世界的大代誌。
朋友們,目前立法院的權力結構,隨時都可能通過這部後患無窮的法令,我們懇請您,透過連署以及任何您想得到的方式,開始行動,捍衛農民與農村,捍
衛農業生產環境,捍衛糧食自主權,捍衛岌岌可危的民主政治。
讓我們透過各自的影響力,發出聲音來,要求:
立法院退回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行政院以一年的時間,重新開放民間參與決策,共同形成真正符合農民、農村、農業永續發展的政策!
請與我們一起加入「不要說再見:守護台灣農村聲明」連署。
發起單位:台灣農村陣線(聯絡洪小姐 eudora.hu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