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幼鸚鵡鵪鶉

現在沒有人能看到原汁原味的《2001年太空漫遊》(2001:A Space Odyssey)!請聽我講古。幼年,我家貧窮,沒錢看台北市的首輪電影。1963年伊麗莎白泰勒主演的《埃及艷后》(Cleopatra)片長247分鐘,1964年奧黛麗赫本主演的《窈窕淑女》(My Fair Lady)片長170分鐘,1966年尤蒙頓、詹姆斯葛納、三船敏郎主演的《霹靂神風》(Grand Prix)片長179分鐘,1968年庫柏力克導演的160分鐘的《2001年太空漫遊》都用了比35mm更大更精美的70mm拍攝。台北市的首輪電影院哪家爭取到放映權,哪家就配合改用70mm影片的放映機映演。空間太小的電影院根本不能勝任這種超大銀幕的需求。我家所在的板橋,以及台灣其他各地的電影院只能放映縮成35mm拷貝的版本。《霹靂》與《2001》還外加Cinerama特質,必須用三台機器同時放映,1969年台北市的豪華戲院為了放映《2001》還停業多天,改裝配合70mm超大銀幕與3機同映的立體設備。人類史上70mm電影鳳毛麟角,驚鴻一瞥成為絕響,往後你我見到的《2001》非但由3機同映的立體電影淪為單機放映的一般平面電影,70mm也只好縮成35mm的版本流傳下去。當初我非常年幼,就算有緣見識70mm外加3機同映,又能「看到」多少?又能記住多少?
現在我「看到」的是,人類創造電腦,片中伴隨太空人出任務的電腦有了(類似人類的)感情與智慧。它名叫HAL 9000,把人「教」給它的一套用到人的身上,活像電影《窈窕淑女》中,奧黛麗赫本扮演的賣花女把語文教師所教的用來對付這位脾氣古怪的師傅。太空人大衛(Keir Dullea飾演)與法蘭克(Gary Lockwood飾演)為了防備HAL 9000,只好在遠處輕聲細語商討對策,不料這電腦竟能閱讀唇語!導演庫柏力克順便辯證了電影(以及生活)的兩大要素「聲音」與「畫面」,省思由「畫面」探索「聲音」!大衛打算只保留HAL 9000的電腦基本功能,廢掉它想要自主的意圖與功力,讓我想到社會主流霸權對待動物、同性戀、外籍勞工,又何嘗不是這樣呢?這次太空任務,出發前只有這電腦知道內容與細節,(美國)官方與軍方寧可信任機器也不肯先讓人(太空人)曉得,更是本片的犀利諷刺。
「看」與「被看」的關係也很微妙。太空航行中,法蘭克由電視螢幕畫面看到父母的祝福,「看」與「被看」此時此刻可望而不可及。電影後段,一大堆色彩變化(宛如影像與色彩實驗)的(大衛的)眼睛,橫向的橢圓形眼眶轉為房間裡縱向橢圓形的鏡子。那房間的陳設古色古香,跟一身紅色太空衣的大衛彷彿後現代的拼貼組合。大衛看到鏡中黑袍白髮老邁的自己。這黑袍老大衛望見床上更老態龍鍾的自我。好多個層次的「看」!從千萬年前,遠古時代「類人猿」棲身的山野,經月球探險到現今大衛家中,長方體的黑碑(或黑塊)總是突然詭異出現,或垂直聳立地面、或水平挺著、或飄浮空中。末了,大衛成了胎兒。由「同」與「異」打量:黑碑的方正對比了遠古山野坡地、土石的不規則形狀;遠古類人猿偶然拿起吃剩的骨頭當武器(開啟暴力、引發戰爭),當今現代科技文明的太空船的形狀、結構跟那些骨頭的模樣居然非常神似!庫柏力克的男色鋪陳也別具一格,兩位男主角都年輕俊美,法蘭克的奶頭在前景格外鮮明以及大衛清秀臉龐滲出奇詭的寒意,在在影史少見。1960年代,既把電影推向最前衛、最實驗、最創意(雷奈、費里尼、安東尼奧尼、高達)又期待讓電影最華麗、最名貴、拍攝成本最高、片長最長、銀幕最大、觀眾最多。方才造就出70mm與三機同映的輝煌盛世。
盧‧貝松1988年的《碧海藍天》(Le. Goand bleu)男主角與男配角都由法國演員擔任,當初竟用英語拍攝,理由是搶撈國際票房。法文法語的尊嚴重要?還是狠撈猛賺搶錢優先?引起過一些爭議。不料,2008年金馬影展弄來的是法語版本,女主角經由配音明顯對嘴有落差,詭異的是兩位男主角講的法語洋溢節奏感,沒有法語拍攝確實可惜。片中嬌安娜(美國女演員Rosanna Arquette飾演)苦勸她深愛的男孩賈克(Jean-Marc Barr飾演)不要暗夜深海潛水,賈克不依。結果你我見識到這男孩在海底跟一隻海豚互相迎向對方,人與動物互愛互動的美麗境界,天人合一的奇觀。我覺得可以當成影像工作者的妙喻(電影導演為了拍攝電影、捕捉珍貴鏡頭,往往奮不顧身、甚至六親不認)。本片後段,賈克躺在房中床上,但見牆邊、天花板上有海有浪,波濤洶湧,他伸手向上,逐漸伸進水中,海顛倒過來由上空下降的超現實奇觀,讓人驚艷。人在家裡,心繫大海魂牽夢縈的妙喻。
美國導演西恩‧潘的《阿拉斯加之死》(Into the Wild)的主角(Emile Hirsch飾演)年輕俊美、高學歷、出身中產階級家庭,但他不願受到文明社會的毒害,父母贈送新車他不領情。他還捐出存款、燒掉餘錢,毅然投奔荒野,要到阿拉斯加,去過徜徉大自然的生活。理念很好,只是理論與實踐有落差。他射殺一隻大糜鹿,切割屍體醃製儲存當長期食物,血腥殘酷已很不堪,第二天那些屍塊腐爛、變臭、生蛆,引來大批蒼蠅與蟲類,最後兀鷹與胡狼替他吃完,讓他痛哭悔恨,自責不已。這個段落就動物權著眼利弊參半,你可以當成不要濫殺的借鏡戒鑑,卻不免抱怨本片又多殺一次生方才有此覺悟。何況,片中這男孩獵食無辜的小松鼠就不殘忍惡劣?本片最好的是這男孩要去阿拉斯加擁抱荒野,有人提醒說阿拉斯加有山川草木但也有城鎮與電燈自來水,主角於是調整成阿拉斯加(城鎮)外的阿拉斯加野地。本片敗在嚴重盲點:這男孩跋山涉水卻依然在路上搭別人便車,並跳上運貨的火車,在速食店打工、操作機器在麥田收割。你自命清高,竟然還要利用你所鄙夷的不自覺或捨不得擺脫鈔票臭銅與現代科技的那些人的火車汽車店舖打麥機(不都是科技文明產品嗎?)圖方便、討生活,這樣公平嗎?多虧別人都不投身荒野,都不自覺方才成全了你的方便、你的神聖。就像伍迪‧艾倫電影裡的美國美麗女孩在車上的獨白表示很受不了美國社會的崇拜物質、偽善虛假,(於是她在西班牙鄉野向西班牙畫家投懷送抱)。不料,做愛過後,房間只有這隻孤男寡女,美國女孩居然猛拉毯被遮胸,全身都被對方看過摸過玩過,還有啥好掩飾的?根本是導演伍迪‧艾倫百密一疏的盲點嘛!因為好萊塢電影就算是豪放女也三點不露嘛!《阿拉斯加之死》的投身大自然竟然射殺大自然的這個那個動物果腹,真不知是尊重荒野還是入侵荒野、殘害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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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阿拉斯加之死》這部片的價值,不在於歌頌這男孩投身野外
Anonymous on 週六, 2009-04-04 20:08我想《阿拉斯加之死》這部片的價值,不在於歌頌這男孩投身野外的勇氣,而是呈現了當代人心靈極度矛盾的狀態,以及這個資本主義的物質無所不在的世界。